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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说法,正确的有: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必须达到
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说法,正确的有: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必须达到
admin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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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说法,正确的有: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必须达到有全体成员的半数参加B.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的人选C.《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不能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D.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可以连续任职两届以上
选项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必须达到有全体成员的半数参加
B.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委员会主任的人选
C.《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不能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
D.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可以连续任职两届以上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4条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全体成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过半数不包括半数,故A项错误。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B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人民法院组织法》属于“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不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C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第6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只有委员长和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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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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