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房管局根据李某的申请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原房屋共有人王某认为其财产权受到

资格题库2022-08-02  48

问题 某市房管局根据李某的申请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原房屋共有人王某认为其财产权受到侵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市房管局的行政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房管局副局长出庭应诉的,可以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B.王某可以在一审开庭审理前请求法院一并审理其与李某的侵权赔偿纠纷C.市房管局经两次合法传唤拒绝到庭应诉的,法院才可以缺席判决D.基于本案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选项 A.房管局副局长出庭应诉的,可以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
B.王某可以在一审开庭审理前请求法院一并审理其与李某的侵权赔偿纠纷
C.市房管局经两次合法传唤拒绝到庭应诉的,法院才可以缺席判决
D.基于本案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答案 ABD

解析 知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缺席判决;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该法第3条第3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为落实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28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本题的A选项符合该规定,为正确选项。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条件,该法第61条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本题中,被告的行为是行政登记行为,依法符合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3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本题中B选项符合该项规定,为正确选项。
《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C选项的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在审理一审行政案件时,如果当事人各方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D选项的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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