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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某市教育局认为该市某服装厂生产的一款中小学生校服样式过于花哨,发
2017年2月,某市教育局认为该市某服装厂生产的一款中小学生校服样式过于花哨,发
admin
2022-08-02
74
问题
2017年2月,某市教育局认为该市某服装厂生产的一款中小学生校服样式过于花哨,发布通知禁止全市中小学购买此款校服。该服装厂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服装厂可以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服装厂可以口头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C.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安排3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该案的审理D.若该案重大、复杂,服装厂可以要求行政复议机构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该案
选项
A.服装厂可以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服装厂可以口头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安排3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该案的审理
D.若该案重大、复杂,服装厂可以要求行政复议机构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该案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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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①A选项,某市教育局发布通知禁止全市中小学购买此款校服,尽管是以“通知”形式,但由于行为对象是特定的,因此仍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若服装厂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若以市教育局为被申请人,则复议机关应为市政府或者省教育厅。该服装厂可以从二者中择一,故A项正确,当选。
②B选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据此可知,企业不得口头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故B项错误,不当选。
③C选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故C项错误,不当选。
④D选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故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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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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