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盗窃乙的财产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赔偿1万元。下列

考试题库2022-08-02  47

问题 甲因盗窃乙的财产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赔偿1万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甲的母亲若认为法院判甲过重,有权提出上诉B.甲的父亲若认为让甲赔偿1万元太多,经过甲的同意后,有权就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C.乙的诉讼代理人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申请某县检察院提出抗诉D.若甲不识字但又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使用口头形式上诉

选项 A.甲的母亲若认为法院判甲过重,有权提出上诉
B.甲的父亲若认为让甲赔偿1万元太多,经过甲的同意后,有权就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C.乙的诉讼代理人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申请某县检察院提出抗诉
D.若甲不识字但又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使用口头形式上诉

答案 ABC

解析 知识点:上诉程序
《刑诉法》第227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甲的母亲上诉需要事前征得甲的同意,A错误。能够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的只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B错误。
《刑诉法》第22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可见,乙的诉讼代理人无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C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378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和准许撤回起诉、终止审理等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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