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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选举法》的说法哪(一)些是错误的?A.由于某地行政区划变动,某地人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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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77
问题
下列关于《选举法》的说法哪(一)些是错误的?A.由于某地行政区划变动,某地人大代表总名额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可以重新确定B.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不影响选举委员会的职务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D.本辖区内的省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对乡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选项
A.由于某地行政区划变动,某地人大代表总名额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可以重新确定
B.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不影响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D.本辖区内的省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对乡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答案
B
解析
《选举法》第1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故A选项正确。《选举法》第10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故B选项错误。《选举法》第1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故选项C正确。《选举法》第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故D选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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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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