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

最全题库2022-08-02  30

问题 下列关于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方式C.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包括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案件,不服行政法院的判决可向中级法院上诉D.国务院有权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主要官员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选项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选举,实行由普选产生的方式
C.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包括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案件,不服行政法院的判决可向中级法院上诉
D.国务院有权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主要官员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

答案 AB

解析 A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无“在外国无居留权”条件。A项表述错误。B项:(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2)香港立法会由选举产生,根据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由此可见.B项表述错误。C项: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包括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案件,不服行政法院的判决可向中级法院上诉。C项表述正确。D项:国务院的任命范围: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主要官员、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D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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