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

最全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关于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办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规定B.年满18周岁的港澳居民,有权参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C.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10人以上联名提出,联名提名不得超过应选人数D.选举结果由主席团予以宣布,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选项 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办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规定
B.年满18周岁的港澳居民,有权参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C.代表候选人由选举会议成员10人以上联名提出,联名提名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D.选举结果由主席团予以宣布,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答案 CD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因此,选项A错误。年满18周岁的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才有权参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因此,选项B错误。根据《选举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选举结果由主席团予以宣布,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故C、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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