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不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

admin2022-08-02  49

问题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不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A.被告人当庭否认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B.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构成盗窃罪,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C.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D.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认罪认罚并非出于自愿

选项 A.被告人当庭否认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
B.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构成盗窃罪,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
C.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D.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认罪认罚并非出于自愿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作出判决的问题。根据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由此可知,A选项属于“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情形;B选项属于“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形;C选项中被告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不负刑事法律责任,因而属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形;D选项属于“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情形。在这些情形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不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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