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19岁)、李四(23岁)共同涉嫌间谍罪,张三聘请张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李

题库2022-08-02  4

问题 张三(19岁)、李四(23岁)共同涉嫌间谍罪,张三聘请张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李四的父亲担任李四的辩护人,关于张律师和李四的父亲在诉讼中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A.张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时无须许可,李四的父亲会见时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B.两者都有权向有关人员调查取证,但是后者要经过许可C.两者都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D.两者经过被告人同意都有上诉权

选项 A.张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时无须许可,李四的父亲会见时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
B.两者都有权向有关人员调查取证,但是后者要经过许可
C.两者都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D.两者经过被告人同意都有上诉权

答案 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本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在侦查阶段,张律师会见张三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李四的父亲不能在侦查阶段担任李四的辩护人。故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故张律师有权调查取证,但是,李四的父亲是非律师辩护人,其无权调查取证。故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故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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