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
免费题库
2022-08-02
72
问题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选项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的主体。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人员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和第3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872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
林某诉张某房屋纠纷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林某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A:经股东会决
下列哪些出租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A:甲购买正版畅销图书用于出租B:乙购买
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
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
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
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交给王某。下列哪一表述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
随机试题
Thejobofraisingchildrenisatoughone.Childrendon’tcomewithaninst
侵犯专利权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A.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B.涉
电子邮件与普通纸质信件相比,有那些优点()A.使用方便 B.传递速度快 C
下列关于Word分栏排版功能的叙述中,正确的是()。A.最多可设三栏 B.各栏
对于塑性材料,()是极限应力。A.比例极限σP B.屈服极限σs C.强度
关于吞咽障碍间接训练叙述不正确的是A.间接训练一般迟于直接训练进行 B.从改善
下面关于单侧和双侧假设检验的说法,正确的有()。A.在显著性水平a下,检验假设H
进入SF6配电装置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查含氧量不低于(C)。(A)10%
关于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司法效率大致包括时间效率、资源
男,32岁.近1年来出现尿频、床急、尿痛症状,经抗感染治疗不见好转,尿常规检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