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甲对妻子乙(幼儿园老师)说:“我不便收受别人东西,如有人给你送礼,只要对方

admin2022-08-02  44

问题 副县长甲对妻子乙(幼儿园老师)说:“我不便收受别人东西,如有人给你送礼,只要对方所托之事我能搞定,你就收下。”丙送给乙3万元,请乙想办法解决孩子工作问题。乙收下钱后告知甲,甲安排丙的孩子去财政局上班。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构成受贿罪B.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丙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D.丙构成行贿罪

选项 A.甲构成受贿罪
B.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丙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D.丙构成行贿罪

答案 BD

解析 甲、乙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乙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丙对甲、乙有受贿共谋并不知情,其行为仅成立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丙行贿的对象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故不构成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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