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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识错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以杀人的故意用刀刺杀乙,乙受重伤,但乙为血
关于认识错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以杀人的故意用刀刺杀乙,乙受重伤,但乙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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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24
问题
关于认识错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以杀人的故意用刀刺杀乙,乙受重伤,但乙为血友病患者,因流血过多而死亡。本案中,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B.甲以杀人的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迹,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死在水中,而不是直接被甲打死。本案中,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C.甲盗窃了乙的一个手提包,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本案中,甲成立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应实行数罪并罚D.妻子为了杀害丈夫,准备了有毒咖啡,打算待丈夫回家后给丈夫喝。在丈夫回家前,妻子去超市购物。但在妻子回家之前,丈夫提前回家并喝了有毒咖啡而死亡。本案中,妻子的行为系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选项
A.甲以杀人的故意用刀刺杀乙,乙受重伤,但乙为血友病患者,因流血过多而死亡。本案中,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以杀人的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迹,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死在水中,而不是直接被甲打死。本案中,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C.甲盗窃了乙的一个手提包,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本案中,甲成立盗窃罪和盗窃枪支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D.妻子为了杀害丈夫,准备了有毒咖啡,打算待丈夫回家后给丈夫喝。在丈夫回家前,妻子去超市购物。但在妻子回家之前,丈夫提前回家并喝了有毒咖啡而死亡。本案中,妻子的行为系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
CD
解析
关于A项。狭义的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结果的发生不是按照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发展所预见的进程来实现的情况。就本案而言,乙虽然不是被甲直接刺死,而是死于流血过多,但甲的杀人目的毕竟已经实现,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A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B项。事前故意(结果的推后实现),是指行为人误认为自己的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了结果,出于其他目的进而实施了第二个行为,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而非第一个行为导致了预期的结果的出现。本案即属于这一情形。故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故B项正确,不当选。
关于C项。甲只有盗窃乙一般财物的故意,并无盗窃枪支的故意,故甲不能成立盗窃枪支罪,只能认定为盗窃罪一罪。当然,甲在发现手提包里有枪支之后,仍继续持有该枪支的,则另行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并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故C项错误,当选。
关于D项。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是指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在本案中,要认定这种行为是否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第一个行为时,是否已经着手实行(是否存在具体危险)或者说是否存在类型化的实行行为,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实行的意思。如果能得出肯定的结论,就应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如果得出否定的结论,则否认故意犯罪既遂。由于下毒只是杀人的预备行为,而非杀人的实行行为,故本案不属于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不能成立犯罪既遂,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故D项错误,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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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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