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正在杀丁,甲发现后对乙喊"快打死丙",随即二人拔枪射击丙,丙因心脏被两发子弹击

资格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丙正在杀丁,甲发现后对乙喊"快打死丙",随即二人拔枪射击丙,丙因心脏被两发子弹击中而死亡,其中一发子弹还将丁打死。事后查明,甲当时知道丙正在杀丁,为阻止其行为而开枪,但乙不知道丙正在杀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无论按照什么学说,甲打死丙的行为都成立正当防卫B.无论按照什么学说,甲打死丁的行为都成立正当防卫C.无论按照什么学说,乙打死丙的行为都不成立正当防卫D.无论按照什么学说,乙打死丁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罪

选项 A.无论按照什么学说,甲打死丙的行为都成立正当防卫
B.无论按照什么学说,甲打死丁的行为都成立正当防卫
C.无论按照什么学说,乙打死丙的行为都不成立正当防卫
D.无论按照什么学说,乙打死丁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罪

答案 BCD

解析 甲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为了保护法益,实施的针对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行为,无论是防卫意识必要说还是防卫意识不要说的观点,甲都属于正当防卫。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甲将丙打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甲的同一行为将丁打死,刑法理论上对该行为的评价存在不同观点:观点一认为,甲导致丁死亡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因为甲的行为的正当性并不因为导致第三者的死亡而丧失;观点二认为,甲导致丁死亡的行为属于风险转嫁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观点三认为,甲导致丁死亡的行为成立假想防卫,不成立故意犯罪,原则上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甲在具有防卫意识的情况下,针对没有不法侵害的丁实施了“防卫”行为。观点四认为,甲导致丁死亡的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因为在丁遭受生命威胁的紧急危险时,不能期待甲不侵害实施该行为,故即使认为甲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也缺乏期待可能性而阻却责任。刑法理论上的通说是观点三,即认为甲打死丁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乙打死丙,客观上属于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但乙没有意识到丙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缺乏防卫意识,故乙打死丙的行为属于偶然防卫。如果坚持防卫意识不要说或者结果无价值论的观点,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甚至成立正当防卫。如果坚持防卫意识必要说或者行为无价值中二元论的观点,乙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由于丙正在实施杀人这一不法侵害行为,其生命不受法律保护,乙缺乏结果无价值,乙仅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乙开枪将丁打死属于方法错误。一方面,如果认为乙打死丙属于正当防卫,则乙打死丁的行为性质可能存在不同观点,有正当防卫说、紧急避险说、假想防卫说、违法但缺乏期待可能性说,其中假想防卫说是通说,按照这一观点,乙打死丁不成立故意犯罪,但可能成立过失犯罪。另一方面,如果认为乙打死丙属于违法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则乙打死丁的性质存在不同观点:按照法定符合说,乙杀死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按照具体符合说,乙杀死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与针对丙的故意杀人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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