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明知乙争强好胜,遂唆使乙参加摔跤比赛。作为裁判的甲故意改变抽签顺序,导致乙和最

admin2022-08-02  11

问题 甲明知乙争强好胜,遂唆使乙参加摔跤比赛。作为裁判的甲故意改变抽签顺序,导致乙和最强的对手丙比赛,乙被丙摔成重伤,在乙住院期间,其仇人丁乘人之危,将乙杀害。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即使认定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结果之间存在条件关系,也不能将重伤结果归责于甲的行为B.甲改变抽签顺序使得乙与最强对手比赛并未制造法不允许的危险,因为和任何对手比赛都属于正常情形C.乙明知参加摔跤比赛存在危险,仍然参加摔跤比赛,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的情形,应当自己承担损害结果的责任D.即使乙因受伤住院而被丁杀死,也不能将死亡结果归责于甲,因为这是第三人独立制造风险导致的危害结果

选项 A.即使认定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结果之间存在条件关系,也不能将重伤结果归责于甲的行为
B.甲改变抽签顺序使得乙与最强对手比赛并未制造法不允许的危险,因为和任何对手比赛都属于正常情形
C.乙明知参加摔跤比赛存在危险,仍然参加摔跤比赛,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的情形,应当自己承担损害结果的责任
D.即使乙因受伤住院而被丁杀死,也不能将死亡结果归责于甲,因为这是第三人独立制造风险导致的危害结果

答案 ABCD

解析 甲改变抽签顺序使得乙与最强对手比赛并未制造法律不允许的危险,故甲的行为与重伤结果之间无关,摔跤比赛有一定风险,乙明知如此依然参加,属于风险自陷。ABCD选项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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