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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
资格题库
2022-08-02
10
问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得公开的事项”属于限制解释B.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因此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C.《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对此,可以做出如下反对解释:“单纯出卖妇女、儿童的,不得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进行目的解释时,为了阐明刑法条文真实含义,可以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进行解释
选项
A.将《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得公开的事项”属于限制解释
B.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因此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C.《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对此,可以做出如下反对解释:“单纯出卖妇女、儿童的,不得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D.进行目的解释时,为了阐明刑法条文真实含义,可以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进行解释
答案
A
解析
①进行刑法解释要考虑法条的法益保护目的,也要考虑国民的自由保障,还要考虑法条之间的协调关系等诸多因素。例如,刑法第111条规定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如果仅按字面含义解释“情报”,而不将其限制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则必然造成两个方面的后果:一方面,导致人们不敢与境外人员交流,过于限制人们的自由。另一方面,导致刑法保护了完全不值得保护的法益。A选项说法正确。
②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扩大解释的结论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换言之,扩大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其解释结论则可能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抵触。因为不合理的扩大解释,也可能侵犯国民的自由。在此意义上说,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界限是相对的。换言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扩大解释,实际上是类推解释。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否则就是类推解释。B选项说法错误。
③反对解释要求一是法条所确定的条件为法律效果的全部条件(充分必要条件);二是法条所确定的条件为法律效果的必要条件。例如,《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定刑,第3款规定:“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据此,可以得出如下反对解释的结论:没有告诉的不得处理。如果法条所确定的条件只是法律效果的充分条件,则不能进行反对解释。例如,《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对此,不能做岀如下反对解释;“单纯岀卖妇女、儿童的,不得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C选项说法错误。
④犯罪是侵害法益的行为,刑法法规是为了保护法益而存在的。刑法中的目的解释,就是从为了以最适当的形式保护法益而应当怎么办的见地岀发解释法律条文,即以保护法益为基准进行解释。但是,由于目的解释是一种实质的解释,所以,必须注重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一方面,进行目的解释时,不得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不得进行类推解释。另一方面,要适当考虑解释的一般可能性。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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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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