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

最全题库2022-08-02  52

问题 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A.终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B.继续审理,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C.中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案件审理D.继续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选项 A.终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B.继续审理,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C.中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案件审理
D.继续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答案 D

解析 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认为受行政行为处理的原告或第三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将有关犯罪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法院对于原行政案件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犯罪行为与行政机关之前认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具有相关性,那么法院应中止行政诉讼,等刑事案件审结确认是否犯罪后,再恢复行政诉讼程序。第二种,犯罪行为与行政机关之前认定的行政违法行为没有相关性,是两项独立的行政行为,法院就应当继续审理原来的行政诉讼,而无需等待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对于本案,虚假宣传与受贿犯罪是两种独立的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与行政审判没有关系,法院应当将涉嫌受贿犯罪的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对基于涉嫌虚假宣传而扣押的合法性继续审理。综上,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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