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乙为了实施走私而成立了单位,后

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乙为了实施走私而成立了单位,后该公司实施了走私犯罪。公司的走私行为不能认定为是单位犯罪B.某国有公司高管集体研究决定,将该单位的50万元在5个高管中平均分配。该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罪)C.甲公司实施单位犯罪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了。既要追究甲公司原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亦应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D.甲实施拐卖儿童行为,借用其所在的单位的车及司机帮忙运送被拐卖儿童,该单位参与拐卖儿童的行为亦构成单位犯罪

选项 A.甲、乙为了实施走私而成立了单位,后该公司实施了走私犯罪。公司的走私行为不能认定为是单位犯罪

B.某国有公司高管集体研究决定,将该单位的50万元在5个高管中平均分配。该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C.甲公司实施单位犯罪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了。既要追究甲公司原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亦应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D.甲实施拐卖儿童行为,借用其所在的单位的车及司机帮忙运送被拐卖儿童,该单位参与拐卖儿童的行为亦构成单位犯罪

答案 D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成立单位的目的是为了实施犯罪的,按照个人犯罪而不是以单位犯罪论处。A项正确,不当选。单位犯罪应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或者单位大多数成员的利益),私分国有资产罪应当是将国有资产按一定比例私分给全部或大多数职工,B项中的国有公司将该单位的50万元在5个高管中平均分配,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应认定为贪污罪。B项正确,不当选。涉嫌犯罪的单位已经被合并到一个新单位的,仍应追究原单位的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一般为双罚制,需要追究原单位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C项正确,不当选。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故不能认定为是单位犯罪。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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