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将持有“大炮”解释成持有枪支,成立非法持

考试题库2022-08-02  22

问题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将持有“大炮”解释成持有枪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没有药效的药,所以有药效的不是假药C.将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解释为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要求的“注册相同商标”,违反罪刑法定D.将刑法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选项 A.将持有“大炮”解释成持有枪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没有药效的药,所以有药效的不是假药

C.将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解释为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要求的“注册相同商标”,违反罪刑法定

D.将刑法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答案 D

解析 刑法惩罚“涉枪”型犯罪,主要是考虑到枪支具有严重的“杀伤力”,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就危害性而言,“大炮”比普通枪支更具有杀伤力,将其解释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属于当然解释。对于当然解释,入罪时,要求同时符合形式当然和实质当然。从实质来看,大炮的杀伤力重于枪支,将大炮解释为枪支,符合实质当然。但从形式来看,根据2008年公安部《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枪支的管状器具的直径通常小于20毫米。如果大于20毫米,就不能认定为枪支。因此,将持有“大炮”解释成持有枪支,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不符合形式当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A项错误,不当选。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无论是药品本身不符合标准,还是生产、批准程序不符合标准,都属于“假药”。根据这一规定,即使是有药效的药品,如果没有经过批准程序,也应认定为是假药。B项错误,不当选。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2011年《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的规定,“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因此,将注册与他人商标“相似”的商标解释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要求的“注册相同商标”,不违反罪刑法定。C项错误,不当选。
“情报”,是指被传递的知识或事实,是知识的再激活,是运用一定的媒体(载体),越过空间和时间传递给特定用户,解决科研,生产中的具体问题所需要的特定知识和信息。显然,《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不宜解释得过于宽泛,该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将“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即解释为危害国家安全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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