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司法独立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下列关于司法独立说法不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人民
司法独立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下列关于司法独立说法不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人民
练习题库
2022-08-02
58
问题
司法独立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下列关于司法独立说法不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也不受党和人大的监督B.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持有与所审理案件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应主动申请回避C.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D.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选项
A.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也不受党和人大的监督
B.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持有与所审理案件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C.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D.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
答案
A
解析
司法独立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即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A项中,我国的司法独立不仅仅是独立,而且要受监督,尤其要受党和人大的监督。故A项表述错误。B项中,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持有与所审理案件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以实现公正与中立。司法独立要求做到1.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2.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故C项中表述正确。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故D项表述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748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制度的说法,下列错误的是:() A.法院审案时不能主动适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林某曾与李某同居3年,二人分手时产生纠纷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
李某与赵某是夫妻。1999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A.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
在某乙之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下列有关本案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某丙的医药费承担,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幼儿园承担 B.某乙的监护
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A.人民法院的判
若原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时,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下列有关食品安全责任的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
随机试题
WhichofthefollowingstatementsisTRUEaccordingtothepassage?[br][origi
商业银行通常用来吸收预期损失的方法是()。A.提取准备金 B.发行次级债券
学生反应PPT不清楚,来不及记笔记?
男,26岁,低热、心悸、气促2天,突然呼吸困难加重,发绀。血压80/70mmHg
症见胸满而痛,甚或胸痛彻背,喘息咳唾,短气,气从胁下冲逆,上攻心胸,舌苔白腻,脉
艾滋病患者肺部机会性感染最常见的病原体是( )。A.白色念珠菌 B.结核杆菌
企业采购战略的重点是()。 A.一般物品 B.瓶颈物品 C.杠杆
一座90个车位,总建筑面积为2800m2的地下汽车库,其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应当是
某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有大量外来人口租住在社区内。一段时期以来,社区内居民财物被
张某购买的一张不记名预付卡已超过有效期,但尚有资金余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