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
练习题库
2022-08-02
48
问题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问题。(2010年)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选项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据此,A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441条规定,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此,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B选项正确。《最高法解释》第443条第1款规定:“执行财产刑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故C正确。《最高法解释》第441条第2款规定:“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此,在案发前所负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而非“所有”债务。故D错误。本题选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7342.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特别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当事人?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A.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该“新的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下列哪些情形,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终止其股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
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
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
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利华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持有公司95%的股份,王某持有5%的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W:Idon’tunderstandwhythisbookforself-studydoesn’thavea
[originaltext]Thosewhousesolarenergyhelpussaveourpreciousfuel.As
期货市场套利交易的作用有( )。A.增加了相关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波动 B
A.粳米B.贝母C.百部D.甘草E.前胡麦门冬汤和泻白散组成中均含有的药物是
下列行为不属于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是()。A、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B
延安整风运动中,毛泽东在批评主观主义的学风时指出:…闭塞眼睛捉麻雀’‘瞎子摸鱼,
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年内未从事报检业务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A.1
按发货点固定车队,专门完成固定货运任务的运输组织形式是( )。A.定时运输 B
绝缘铜芯导线在线槽内敷设时,最小芯线截面为()。A.0.75mm2;B.
能同时溶解Zn(OH)2、AgI和Fe(OH)3三种沉淀的试剂是()。 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