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
练习题库
2022-08-02
61
问题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根据下列条件,回答下列问题。(2010年)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选项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据此,A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441条规定,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此,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B选项正确。《最高法解释》第443条第1款规定:“执行财产刑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故C正确。《最高法解释》第441条第2款规定:“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此,在案发前所负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而非“所有”债务。故D错误。本题选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7342.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特别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当事人?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A.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该“新的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下列哪些情形,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有权决定终止其股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
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
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
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利华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持有公司95%的股份,王某持有5%的
随机试题
下面你将听到一段题为“说聪明”的论述。聪明的人,智力发达、记忆和理解能力也强。聪明是好事,是财富,应好好利用,用于进步,用于获取知识,用于为祖国为人民
I’dappreciateitifyoucouldtellmehow______themachine.A、operateB、toopera
Demandissoaringforshortcourses,fromdrummingtoshoe-making,amongpeo
ScientistsWeighOptionsforRebuildingNewOrleansAsexper
已知两个线性变换,求从变量到变量的线性变换。
教师必须十分重视自身的发展,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体现了教师劳动的哪一特点?
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一定规定。下列关于生产性粉尘监测规定的说法中
肾病综合征患者最突出的体征是( )。A.高血压 B.水肿 C.肾区叩击痛
在嵌体修复的牙体预备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预备的洞形应有倒凹 B.预备的洞形
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价的重要基础是()。A.风险分析与评价 B.风险对策的决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