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丙实施抢劫犯罪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
丙实施抢劫犯罪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
题库
2022-08-02
40
问题
丙实施抢劫犯罪后,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甲滥用职权,让侦办此案的警察乙想办法使丙无罪。乙明知丙有罪,但为徇私情,采取毁灭证据的手段使丙未受追诉。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甲是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B.因甲居于领导地位,故甲是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C.因甲实施了两个实行行为,故应实行数罪并罚D.乙的行为同时触犯徇私枉法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滥用职权罪,但因只有一个 行为,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选项
A.因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甲是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
B.因甲居于领导地位,故甲是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
C.因甲实施了两个实行行为,故应实行数罪并罚
D.乙的行为同时触犯徇私枉法罪与帮助毁灭证据罪、滥用职权罪,但因只有一个 行为,应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帮助毁灭证据罪。 A项,副县长甲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指令承办案件的警察徇私枉法,构成滥用职权罪,并且甲的指令行为就是滥用职权的实行行为。故A项正确。
B项,间接正犯也属于正犯,只有具备司法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才能构成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甲只是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不具有司法工作人员身份,故不能成立徇私枉法罪的间接正犯。故B项错误。
C项,甲只有唆使警察徇私枉法一个行为,成立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和滥用职权罪的实行犯,想象竞合,从一重,不应数罪并罚。故C项错误。
D项,警察乙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罪而徇私舞弊不追究的,成立徇私枉法罪。乙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毁灭证据的,成立毁灭证据罪与徇私枉法罪的法条竞合,特别法优先,认定为徇私枉法罪。乙的徇私枉法行为同时满足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罪,仍然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认定为徇私枉法罪。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549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有一批限量黑胶片被盗后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从王某处缴获了被盗胶片。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关于财产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驾驶摩托车抢夺小孟背包小孟死死抓住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甲在野外捡到一个小孩带回家养了两天
关于财产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盗窃王某手机(价值3000元)发现其微信账号余
(2017年真题)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
(2015年真题)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
(2021年真题)李某有一批限量黑胶片被盗,后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从
(2020年真题)下列哪一类人员可以被录用为公务员?A.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020年真题)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随机试题
[originaltext]TodayisarathersaddayforoneoftheLondon’soldestfrie
[originaltext]ChildrenintheUnitedStatesareexposedtomanyinfluences
Whydoesn’ttheauthorwanttotalkaboutbeingawomanscientistagain?[br] W
使用经济学理论、方法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定量的估计和判断的是( )。A、资产评估
Thechangeinthatvillagewasmiraculou
岩体的尺寸效应是指()。A.岩体力学参数与试件的尺寸没有什么关系 B.岩体力
根据需要,国家可以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经评估作价后,界定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基金“一对多”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规定,每个客户准入门
男,25岁。因口腔颌面部创伤致舌体裂伤,出血明显,口底肿胀,来院就诊,最有效合理
患者男,25岁。烧伤后2小时入院,Ⅲ度烧伤面积共约40%,体重约60kg。第一个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