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

练习题库2022-08-02  23

问题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其拒绝说明来源。在审查起诉阶段,朱某交代100万元系在澳门赌场所赢,经查证属实。 关于朱某100万元财产的来源,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100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

选项 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100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
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赌博罪。 A项,根据《刑法》第395条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此罪的实行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特定时间内“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财产超过合法收入是一种事实状态,并不是行为。故A项错误。
B项,“不能说明”指在审判结束前不能说明,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说明来源的,不再成立此罪。故B项正确。
CD项,根据《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成立赌博罪。朱某虽然有到澳门赌博的行为,但既不是以赌博为业,更不是聚众赌博,所以不成立赌博罪。既然朱某的赌博行为不构成中国刑法上的赌博罪,则自然不会有管辖问题。故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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