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

练习题库2022-08-02  65

问题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选项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答案 ABD

解析 【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4条的规定:“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因此选项A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选项A正确。第85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五)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六)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七)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属于前述第5项鉴定程序违反规定,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而C中的情况不属于该条所规定的情况,因此选项C并非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1条规定:“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二)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三)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因此,选项D不能作为定案根据,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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