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发现被告人张某

资格题库2022-08-02  49

问题 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发现被告人张某在起诉前已从看守所脱逃的,退回检察院B: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抢劫案,检察院因被害人范某不断上访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C:起诉时提供的一名外地证人石某没有列明住址和通讯处的,通知检察院补送D:某被告人被抓获后始终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有关姓名、年龄、住址、单位等方面的信息或线索的,不予受理

选项 A:发现被告人张某在起诉前已从看守所脱逃的,退回检察院
B: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抢劫案,检察院因被害人范某不断上访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
C:起诉时提供的一名外地证人石某没有列明住址和通讯处的,通知检察院补送
D:某被告人被抓获后始终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有关姓名、年龄、住址、单位等方面的信息或线索的,不予受理

答案 ABC

解析 【考点】公诉案件庭前审查【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2)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3)不符合前条第2项至第8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4)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5)依照本解释第242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6)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项至第6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7)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被告人张某在起诉前已从看守所脱逃的,属于庭前审查时被告人不在案的情形,符合前述规定第2项,故选项A正确。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抢劫案,检察院因被害人范某不断上访重新起诉的,由于没有新的事实、证据,应依照第5项之规定,不予受理,选项B正确。选项C符合第3项之规定,正确。被告人被抓获后始终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有关姓名、年龄、住址、单位等方面的信息或线索的,根据前述第7项之规定,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应当受理,故选项D不正确。正确答案是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295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