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对甲、乙共同诈骗案审理后,分别判处甲5年有期徒刑、乙3年有期徒刑。乙没有提

练习题库2022-08-02  5

问题 县法院对甲、乙共同诈骗案审理后,分别判处甲5年有期徒刑、乙3年有期徒刑。乙没有提出上诉,甲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同时,同级检察院针对甲被判处的刑罚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了乙新的犯罪事实。下列关于二审程序中法院、检察院诉讼行为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A.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二审法院也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B.因甲上诉和检察院抗诉都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C.因本案存在抗诉,二审法院对甲和乙都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D.如果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并可以加重刑罚

选项 A.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二审法院也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B.因甲上诉和检察院抗诉都不是针对原审事实认定,二审法院对本案不能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因本案存在抗诉,二审法院对甲和乙都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D.如果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并可以加重刑罚

答案 A

解析 按照《高法解释》第313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因此,A表述正确。由于二审坚持全面审查原则,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因此,B表述错误。按照《高法解释》第326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二审法院对其它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因此,C表述错误。按照《高法解释》第325条的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因此,D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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