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
最全题库
2022-08-02
73
问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选项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答案
A
解析
(原答案为A,此题无正确答案)【考点】审查起诉【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选项A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没有作案时间,说明作案另有其人,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A不正确。对于B项,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未作出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讲,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据此,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的,对吴某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选项B不正确。该规则第362条第1款、第2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由于死刑案件的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因此甲县检察院应将案件移送上一级检察院,故选项C不正确。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应直接移送乙县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并通知甲县公安局,故选项D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1820.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7年真题)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
(2016年真题)某检察院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将原有的多个内设处(室)统一整合,消
(2016年真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
(2015年真题)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真题)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
(2021年真题)吴某因周某对其诽谤,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经审查后决定立案受理。
(2021年真题)陈某涉嫌盗窃,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认罪认罚并且注定签署了具结书,
(2021年真题)M市G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线索,反映A市监狱一民警虐待被监管人员,
(2021年真题)F市J区检察院在对钱某过失致李某重伤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钱
(2020年真题)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F市检察院提起公诉,F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
随机试题
Becausedifferentmammalianspeciesfavordifferentenvironments,identifyin
BotonySeeds[img]2012q1/ct_etoefm_etoeflistz_0654_20121[/img][br]Theprofessor
[originaltext]M:Hello,Mary.ThisisPeteratthehospital.IsMichaelhome?W:
_____________(和原来的计划比起来),thisplanisfarmorecomplete.Comparedwiththeorigin
发生串联谐振的电路条件是()。
室内拌制混凝土时,集料的称量精度为()。A.0.5% B.1.0% C.1
被评估设备甲为3年前购置,预计评估基准日后甲设备与同类新型设备相比每年运营成本增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的任务从具体的工程承包范围看,可包括()等。A、所有的主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办理登记。A.市场监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