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

最全题库2022-08-02  59

问题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选项 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
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

答案 A

解析 (原答案为A,此题无正确答案)【考点】审查起诉【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选项A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没有作案时间,说明作案另有其人,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A不正确。对于B项,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未作出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讲,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据此,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的,对吴某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选项B不正确。该规则第362条第1款、第2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由于死刑案件的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因此甲县检察院应将案件移送上一级检察院,故选项C不正确。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检察院起诉,应直接移送乙县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并通知甲县公安局,故选项D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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