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万某,于2015 年2 月1 日入职某电子公司,从事系统技术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试
万某,于2015 年2 月1 日入职某电子公司,从事系统技术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试
admin
2022-08-02
58
问题
万某,于2015 年2 月1 日入职某电子公司,从事系统技术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1 个月。2016 年8 月24 日,万某因家中长辈去世回老家奔丧,于8 月29 日回公司上班。2016年9 月5 日,公司以万某“无理由旷工3 天以上”为由,作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至今,该电子公司仍拒绝与万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0 月,万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万某与该电子公司之间视作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如果万某与该电子公司之间只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该劳动合同无效C.该电子公司可以万某“无理由旷工3 天以上”为由,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万某,解除与其劳动合同D.万某可以要求该电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选项
A.万某与该电子公司之间视作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如果万某与该电子公司之间只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该劳动合同无效
C.该电子公司可以万某“无理由旷工3 天以上”为由,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万某,解除与其劳动合同
D.万某可以要求该电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案
A
解析
如只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B 选项错误不当选。案例中该电子公司所依据的理由并不是用人单位的预告解除,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因此C 选项错误不当选。继续履行合同和经济补偿金只能择一,不可并用。因此D 选项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100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宪法宣誓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宣誓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 B
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作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定,下列属于基本文化制度的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提
因对执法不满,沈某遭到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殴打,住院治疗10天。沈某提出行政赔偿诉
关于行政诉讼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正确:A.村民王某书写有困难,于是口头向法院起诉,
2017年3月,望南市政府制定发布关于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通知。2017年8
以下关于公务员职位聘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某市工商局根据工作需要,经该市公务员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下
下列关于公务员回避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
随机试题
培养能力cultivatetheability
Icouldn’tmakeoutwhattheartisthaddrawn.TheunderlinedpartmeansA、workB
[originaltext]TheAmericanpatentsystem,providedforintheConstitution,
CollegeRequiresFitnessAssessmentforFreshmenA)Duringtheir
采暖管道设坡度是为了()。A.集气和排气 B.便于施工 C.解决热胀冷缩
沪股通是投资者委托( ),经由( )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 )进行申
独活最适宜于治疗的病证是A.上半身风湿痹痛B.下半身风湿痹痛C.筋脉拘急D.口眼
小梅今年5岁,是一个乖巧活泼的小女孩儿。父母均无稳定工作,靠摆地摊赚钱,回家很晚
尽管有些被录用的新员工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但具体工作特点决定了他们仍需接受()
关于氯己定溶液,下列哪项叙述错误A.它是一种广谱抗菌剂 B.使用浓度为0.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