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县居民黄某立遗嘱将位于乙县的某房屋遗赠给某大学。黄某办理了遗嘱公证。黄某之妻蔡
甲县居民黄某立遗嘱将位于乙县的某房屋遗赠给某大学。黄某办理了遗嘱公证。黄某之妻蔡
练习题库
2022-08-02
58
问题
甲县居民黄某立遗嘱将位于乙县的某房屋遗赠给某大学。黄某办理了遗嘱公证。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遗嘱公证必须由乙县公证处办理 B.黄某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该遗嘱公证 C.蔡某可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查D 办理该公证时应支付公证费
选项
A.该遗嘱公证必须由乙县公证处办理
B.黄某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该遗嘱公证
C.蔡某可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查
D 办理该公证时应支付公证费
答案
D
解析
《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据此,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遗嘱公证,可以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故A项“必须”二字错误。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据此,遗嘱公证不得代理,故B项错误。 《公证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黄某之妻蔡某认为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这是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故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C项错误。 《公证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60605.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一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9月,大康县居民杨某因非法行医,被县卫健局处以罚款2万元。卫健局还查封
吉米是一名来北京大学留学的美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公证法》第4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以下哪一项或几项行为的,由省、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公证员廉洁自律、尊重同行、为此公证员不得有下列哪些
武某遇车祸住院,在生命垂危时,请某律师事务所陆姓律师当其见证人并代书了遗嘱,武某
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或哪些行为是公证员禁止从事的?(
王某在世时留下遗嘱,去世后将财产全部交给妻子刘某继承,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不想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哪一
下列表述中,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居民委员会是()。A.基层自治性群众组织 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
随机试题
Noneofthemknewthecolorofthesky.Theireyesglancedlevel,andwerefas
Whereisthemancallingto?[originaltext]W:Goodmorning,canIhelpyon?M:Y
Parentswhohaveanadoptedchildwanttoknow______.[br]Aftertheyknowthat
[originaltext]M:ManystudentsarecomplainingaboutProf.Gilmore’slectures.
关于以下URL的描述错误的是()。A.http表面使用TCP协议
关于新生儿同种免疫性溶血病,下列哪一项正确A.在我国Rh血型不合新生儿溶血病较A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A.印花税 B
小李投资50000元于某理财产品,10年后小李将获得资产100000元,则根据7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积累基金主要用于()。A.个人消费 B.基本建设 C.社
无缝线路轨道砟肩应使用碎石道砟堆高15cm,堆高道砟的边坡坡度应采用()。A.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