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关于该

练习题库2022-08-02  52

问题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关于该条文所表现的宪法规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性质上属于组织性规范 B.通过《民法通则》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得到了间接实施 C.法院在涉及公民名誉权的案件中可以直接据此作出判决 D.与法律中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构成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体系

选项

答案 BD

解析 A项:确认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事实的认定,其主要意义在于根据一定原则和程序,确立具体宪法制度和权力关系,以肯定性规范的存在为其主要特征。这类规范从宏观角度确立了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确认性规范依其作用的特点,又可分为宣言性规范、调整性规范、组织性规范、授权性规范等形式。组织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具体的职权范围等。宪法中有关国家机构部分主要体现组织性规范的要求。故A项错误。B项:宪法实施的直接性和间接性包括宪法实施方式的直接性和间接性与宪法制裁的直接性和间接性两大方面。虽然宪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具有直接性,但宪法的实施方式的间接性更为突出。这实际上是由宪法作为“母法”的特点决定的,也就是说,宪法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具体法律规范来作用于具体的人和事的。故B项正确。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如何引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批复》指出:“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制作法律文书时,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均可引用。”该批复从实际上否决了法院判决时直接引用宪法条文的做法。因为,只能法院只能引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国务院等制定的法律、法规等。而宪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根本法,不在可被引用的范围。同时,由于法院不具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也就决定了其在审判过程中不能直接引用宪法,故C项错误。D项: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受到国家的承认和尊重,包括与公民人身存在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的法律表现是公民的人格权。我国宪法和法律构成了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体系。主要基本内容包括第一,公民的姓名权。第二,公民的肖像权。第三,公民的名誉权。第四,公民的荣誉权。第五,公民的隐私权。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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