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接收时间、地点的规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

admin2022-08-02  67

问题 根据《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接收时间、地点的规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接收时间B.数据电文最后一次进入收件人任意系统的时间为接收时间C.一般情况下,数据电文应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接收地点D.没有主营业地的,数据电文则以常居住地为接收地点

选项 A.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指定特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接收时间
B.数据电文最后一次进入收件人任意系统的时间为接收时间
C.一般情况下,数据电文应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接收地点
D.没有主营业地的,数据电文则以常居住地为接收地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电子签名法的内容。
我国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发送和收到的时间、地点进行了明确规定。
数据电文发送和收到时间: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受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受时间。
数据电文发送和接收地点:一般情况下,除非发件人和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应以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则以其常居住地为发送或接收地点。数据电文发送和接收地点对于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和法院管辖、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上述分析,可知B选项错误,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受时间。是首次而不是最后一次,故本题选B。
数据电文的法律形式
(1)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
(2)数据电文的原件形式
(3)数据电文的保存件
(4)数据电文的证据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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