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软件公司于2012年7月12日就其财务软件产品分别申请“用友”和 “用有

免费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甲、乙两软件公司于2012年7月12日就其财务软件产品分别申请“用友”和 “用有”商标注册。两财务软件相似,甲第一次使用时间为2009年7月,乙第一次使用时间为2009年5月。此情形下,( )能获准注册。A.“用友”B.“用友”与“用有”都C.“用有”D.由甲、乙抽签结果确定

选项 A.“用友”
B.“用友”与“用有”都
C.“用有”
D.由甲、乙抽签结果确定

答案 C

解析 我国商标注册采取“申请在先”的审查原则,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时,商标主管机关根据申请时间的先后,决定商标权的归属,申请在先的人可以获得注册。对于同日申请的情况,使用在先的人可以获得注册。如果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则采取申请人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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