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子商务软件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甲与承建单位乙签订了项目实施合同,与监理单

免费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针对电子商务软件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甲与承建单位乙签订了项目实施合同,与监理单位丙签订了项目监理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合同生效后,承建单位项目经理在短时间内即完成了项目计划的编制并提交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于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计划非常完善,因此顺利通过了监理工程师的评审,随即依据该计划开始项目实施。事件2:在设计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完工,工期紧张,承建单位要求采取边做详细设计边进行编码的方式赶工,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监理同意了承建单位的要求。事件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用户对某个功能操作方式不满意,要求程序员对已进入基线的程序进行少量修改,由于是用户要求的,因此项目经理默许了这项修改,并在修改了需求规格说明书以后通知了系统设计人员和监理工程师。事件4:由于种种原因,项目合同额较少,因此项目实施团队的人力资源有限。在此情况下,承建单位项目经理不可能获得足够的专职测试人员来完成所有的测试工作。【问题1】(6分)作为监理工程师你认为事件l中的做法妥当吗?如果妥当,请说明理由;如果不妥当,给出正确做法。【问题2】(3分)针对事件2,请问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建单位的赶工方式恰当吗?请说明理由。【问题3】(6分)针对事件3,作为监理工程师,请回答:(1)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的做法正确吗?请说明理由。(2)站在监理的角度,针对此类问题进行控制的要点是什么?【问题4】(5分)针对事件4,作为监理工程师,你认为承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应该采取哪些人员安排措施来保证测试工作的质量?

选项

答案

解析 【问题1】(6分)
针对事件1,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妥。
理由:通过监理工程师评审后,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业主方,承建单位的项目计划签认后再实施。
【问题2】(3分)
赶工方式不正确。
理由:会导致软件开发项目质量风险,应在详细设计阶段的阶段目标正确达成后,再进入下阶段的编码工作。
【问题3】(6分)
(1)项目经理的做法不正确。理由:任何变更均应遵循变更控制的基本原则,任何变更均应得到三方的确认而不能由承建方项目经理单方面同意。
(2)站在监理的角度,控制的要点是:一、应遵循变更原则:三方确认变更,严禁擅自变更;二、变更应遵循变更控制的工作程序:明确变更的目标,判断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三、严格控制需求基线的变更,分析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四、需求变更必须经监理单位书面签认后,承建单位方可执行。
【问题4】(5分)
人员:承建单位应安排专职的质量保证人员(QA)、专职的测试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测试机构。
措施:制定一个全面、合理的测试计划,选择有代表性的数据来设计测试用例;规范测试人员的测试行为。
本题考查电子商务企业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的理论和应用。考生应结合案例的背景,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回答问题。
【问题1】
按照《信息系统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5-2007]中关于工程计划制定的监理,监理机构应促使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适时对工程计划及其相关文档进行评审,并及时取得各方对工程计划的书面批准和承诺。显然事件l中监理方做法是不合适的,不符合规范要求。
【问题2】
依据软件工程规范,编码的进入条件之一就是软件详细设计说明己通过评审。所以,此做法不恰当。
【问题3】
第一问,依据软件工程规范,对基线程序的修改要经过正式评估,审核和批准,不应该只是默许程序员的操作,且修改后的程序和文档要经过评审,所以项目经理的做法不正确。
第二问,监理工程师的具体做法应该是:严格控制并敦促承建单位依据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配置文档等书面规程,对所有配置项/单元的更改实施初始准备,并在配置管理过程中完成记录、评审、批准等工作,监理配合项目经理等关键技术人员施以必要跟踪、检查。
【问题4】
按照《信息系统监理规范总则》[GB/T19668.l]中关于变更控制的要求,监理应要求承建单位依据已经批准变更的书面规程,对变更进行初始准备、记录、评审、批准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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