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为体现企业的

资格题库2022-08-02  52

问题 根据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为体现企业的技术能力,系统集成一、二、三级企业应(  )A.拥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并取得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B.拥有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C.取得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并获得信息技术发明专利D.获得信息技术发明专利

选项 A.拥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并取得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
B.拥有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C.取得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并获得信息技术发明专利
D.获得信息技术发明专利

答案 B

解析 这道考查我们对2012年新颁布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审条件》内容的了解情况。主要考查我们对不同企业资质中技术实力项的了解。
其中:
一级资质:“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20个,其中近三年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少于10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二级资质:“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 10 个,其中近三年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少于5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三级资质:“经过登记的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且部分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得到了应用;”
所以,申请一、二、三级企业资质的企业应拥有经过登记的版主开发的软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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