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Ⅰ.

练习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Ⅱ.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临时报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Ⅲ.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延期或者取消的具体原因Ⅴ.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A.Ⅰ、Ⅲ、ⅤB.Ⅱ、Ⅳ、ⅤC.Ⅰ、Ⅱ、Ⅲ、ⅣD.Ⅰ、Ⅲ、Ⅳ、ⅤE.Ⅱ、Ⅲ、Ⅳ、Ⅴ

选项 A.Ⅰ、Ⅲ、Ⅴ
B.Ⅱ、Ⅳ、Ⅴ
C.Ⅰ、Ⅱ、Ⅲ、Ⅳ
D.Ⅰ、Ⅲ、Ⅳ、Ⅴ
E.Ⅱ、Ⅲ、Ⅳ、Ⅴ

答案 B

解析 Ⅰ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4.1.6条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Ⅱ项,第4.1.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临时报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Ⅲ项,第4.1.8条第1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Ⅳ项,第4.1.9条规定,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延期或者取消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Ⅴ项,第4.1.10条第2款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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