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业务细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免费题库2022-08-02  64

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业务细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上市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应当在披露批准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同时,披露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提示性公告Ⅱ.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上市公司应当在其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后的2日内,披露终止表决权恢复的提示性公告Ⅲ.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上市公司应当在其全额支付当年股息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终止表决权恢复的提示性公告Ⅳ.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达到该公司优先股股本总额的20%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予以公告Ⅴ.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占该公司优先股股本总额20%以上的投资者,其所持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A.Ⅰ、Ⅲ、ⅣB.Ⅱ、Ⅲ、ⅣC.Ⅲ、Ⅳ、ⅤD.Ⅰ、Ⅱ、ⅣE.Ⅰ、Ⅱ、Ⅲ、Ⅳ、Ⅴ

选项 A.Ⅰ、Ⅲ、Ⅳ
B.Ⅱ、Ⅲ、Ⅳ
C.Ⅲ、Ⅳ、Ⅴ
D.Ⅰ、Ⅱ、Ⅳ
E.Ⅰ、Ⅱ、Ⅲ、Ⅳ、Ⅴ

答案 A

解析 Ⅰ、Ⅱ、Ⅲ三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业务细则》第46条规定,上市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应当在披露批准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同时,披露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起始期限、每股优先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等内容。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上市公司应当在其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终止表决权恢复的提示性公告。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上市公司应当在其全额支付当年股息后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终止表决权恢复的提示性公告。
Ⅳ、Ⅴ两项,第48条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达到该公司优先股股本总额的20%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予以公告。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占该公司优先股股本总额20%以上的投资者,其所持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0%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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