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存在(

免费题库2022-08-02  53

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存在(   )情形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内存在贪污犯罪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Ⅲ.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Ⅳ.上市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Ⅴ.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A.Ⅰ、Ⅳ、ⅤB.Ⅱ、Ⅳ、ⅤC.Ⅰ、Ⅱ、Ⅳ、Ⅴ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Ⅳ、Ⅴ

选项 A.Ⅰ、Ⅳ、Ⅴ
B.Ⅱ、Ⅳ、Ⅴ
C.Ⅰ、Ⅱ、Ⅳ、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 E

解析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10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①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②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③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④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⑤上市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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