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向特定对象发

admin2022-08-02  56

问题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且不得向下修正,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的除外。A.5B.10C.15D.20E.30

选项 A.5
B.10
C.15
D.20
E.30

答案 D

解析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第11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且不得向下修正,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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