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下列上市公司自上市后均未收购过其他资产。根据《

考试题库2022-08-02  45

问题 科创板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下列上市公司自上市后均未收购过其他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符合重组申请文件受理后,交易所不进行审核问询,直接出具审核报告,并提交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条件的是(  )。A.甲公司拟发行股份4%收购A公司,交易金额3亿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B.丁公司拟发行股份6%收购D公司,交易金额8亿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C.戊公司拟发行股份4%收购E公司,交易金额9亿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D.乙公司拟发行股份3%收购B公司,交易金额8亿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E.丙公司拟发行股份2%收购C公司,交易金额5亿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6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选项 A.甲公司拟发行股份4%收购A公司,交易金额3亿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B.丁公司拟发行股份6%收购D公司,交易金额8亿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C.戊公司拟发行股份4%收购E公司,交易金额9亿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D.乙公司拟发行股份3%收购B公司,交易金额8亿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丙公司拟发行股份2%收购C公司,交易金额5亿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6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答案 C

解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受理后,本所重组审核机构经审核,不再进行审核问询,直接出具审核报告,并提交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
(一)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二)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科创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适用前款规定的,科创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文件,并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前款规定,且不存在本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专项意见。
第一款所称“累计交易金额”,是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累计发行的股份”,是指用于购买资产而发行的股份。未适用第一款审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第四十五条,科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适用前条规定:
(一)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或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二)科创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本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或者其相关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本所纪律处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83579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