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某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做法,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是(  )。 Ⅰ.董事

练习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下列关于某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做法,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是(  )。Ⅰ.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Ⅱ.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秘书由公司总经理兼任Ⅲ.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只设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未设审计委员会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人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Ⅴ.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查与候选董事相关的薪酬政策A.Ⅰ、ⅡB.Ⅰ、Ⅱ、ⅣC.Ⅱ、Ⅲ、ⅤD.Ⅲ、Ⅳ、ⅤE.Ⅰ、Ⅱ、Ⅴ

选项 A.Ⅰ、Ⅱ
B.Ⅰ、Ⅱ、Ⅳ
C.Ⅱ、Ⅲ、Ⅴ
D.Ⅲ、Ⅳ、Ⅴ
E.Ⅰ、Ⅱ、Ⅴ

答案 A

解析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38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2.3.3条规定,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3.2.8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Ⅰ项,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
Ⅱ项,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总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Ⅲ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4.1.9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Ⅳ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成员的多数,所以独立董事应至少为3名。
Ⅴ项,审查薪酬政策属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41条规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①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②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③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但不包括审查与候选董事相关的薪酬政策。第42条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①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②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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