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甲公司控股股东对甲公司增资3亿元,2016年8月某A股上市公司公告重大

admin2022-08-02  42

问题 2016年甲公司控股股东对甲公司增资3亿元,2016年8月某A股上市公司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发行股份以30亿元价格收购甲公司100%股份,不考虑其他因素,以下正确的有(  )。Ⅰ.可募集配套资金30亿元Ⅱ.甲公司存在在建项目,专项借款1亿元,本次融资配套融资可用于偿还该专项借款Ⅲ.上市公司需要偿还到期债务1.5亿元,本次可用配套融资偿还Ⅳ.甲公司存在分流人员0.5亿元安置费,可用此偿还Ⅴ.甲公司存在在建项目,可用该项资金用于此在建项目的后续投资A.Ⅰ、ⅡB.Ⅰ、Ⅱ、ⅣC.Ⅱ、Ⅲ、ⅣD.Ⅰ、Ⅳ、ⅤE.Ⅰ、Ⅱ、Ⅲ、Ⅳ、Ⅴ

选项 A.Ⅰ、Ⅱ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 E

解析 Ⅰ项,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Ⅱ、Ⅲ、Ⅳ、Ⅴ四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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