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交所在上市公司证券发

考试题库2022-08-02  3

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交所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可以根据本规则及本所相关规则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有(  )。Ⅰ.书面警示Ⅱ.通报批评Ⅲ.约见谈话Ⅳ.公开谴责Ⅴ.要求限期改正A.Ⅰ、Ⅱ、ⅢB.Ⅰ、Ⅲ、ⅤC.Ⅱ、Ⅲ、Ⅴ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Ⅳ、Ⅴ

选项 A.Ⅰ、Ⅱ、Ⅲ
B.Ⅰ、Ⅲ、Ⅴ
C.Ⅱ、Ⅲ、Ⅴ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 B

解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37条规定,本所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可以根据本规则及本所相关规则采取下列自律监管措施:①书面警示;②约见谈话;③要求限期改正;④要求公开更正、澄清或者说明;⑤本所规定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第38条规定本所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中,可以根据本规则及本所相关规则实施下列纪律处分:①通报批评;②公开谴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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