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

题库2022-08-02  53

问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的主体有(  )。Ⅰ.发行人控股子公司Ⅱ.发行人参股公司Ⅲ.发行人的法人控股股东Ⅳ.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Ⅴ.由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A.Ⅰ、Ⅱ、ⅣB.Ⅰ、Ⅲ、ⅤC.Ⅰ、ⅡD.Ⅱ、Ⅲ、ⅣE.Ⅰ、Ⅲ、Ⅳ、Ⅴ

选项 A.Ⅰ、Ⅱ、Ⅳ
B.Ⅰ、Ⅲ、Ⅴ
C.Ⅰ、Ⅱ
D.Ⅱ、Ⅲ、Ⅳ
E.Ⅰ、Ⅲ、Ⅳ、Ⅴ

答案 B

解析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40条规定,发行人应简要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情况,主要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
根据第41条第1项规定,发行人应披露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披露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为自然人的,应披露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的,应披露出资人构成、出资比例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第93条第1项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对外担保的情况,主要包括:被担保人的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生产经营情况、与发行人有无关联关系、以及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83525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