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

题库2022-08-02  70

问题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下列有关红筹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红筹企业,还应当提供母公司层面财务信息B.红筹企业采用境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时,除提供按境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外,还应提供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的差异调节信息,具体包括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重述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C.在确定子公司是否重要时,应考虑子公司的收入、利润、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以及子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战略、持有资质或证照等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公司确定子公司是否重要的标准应予披露,可视情况变化变更D.红筹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需要审计的,可以由境外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E.对于在境外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在其境内上市财务报告中无需再予以披露

选项 A.对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红筹企业,还应当提供母公司层面财务信息
B.红筹企业采用境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时,除提供按境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外,还应提供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的差异调节信息,具体包括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重述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C.在确定子公司是否重要时,应考虑子公司的收入、利润、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以及子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战略、持有资质或证照等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公司确定子公司是否重要的标准应予披露,可视情况变化变更
D.红筹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需要审计的,可以由境外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E.对于在境外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在其境内上市财务报告中无需再予以披露

答案 B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8号)具体分析如下:
A项,第7条规定,对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红筹企业,无需提供母公司层面财务信息。
B项,第10条规定,红筹企业采用境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时,除提供按境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外,还应提供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的差异调节信息,具体包括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重述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对于重述的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不需要提供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附注信息,但需要提供与按境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及调节过程信息。
C项,第8条规定,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红筹企业,执行《15号文》时,在不影响投资者决策判断和使用的情况下,可基于简便性原则对以下特定信息予以分类汇总或简化披露:求披露重要的子公司信息,对不重要的子公司可以分类汇总披露。在确定子公司是否重要时,应考虑子公司的收入、利润、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以及子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战略、持有资质或证照等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
公司确定子公司是否重要的标准应予披露,并且不得随意变更。
D项,第13条规定,红筹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需要审计的,应当由境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E项,第14条规定,为充分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红筹企业境内财务信息披露应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对于在境外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在其境内上市财务报告中也应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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