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在公司章程中,可以就以下(  )事项另行约定。

资格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在公司章程中,可以就以下(  )事项另行约定。Ⅰ采取固定股息率Ⅱ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Ⅲ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Ⅳ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A.Ⅰ、ⅡB.Ⅲ、ⅣC.Ⅱ、ⅢD.Ⅱ、Ⅲ、Ⅳ

选项 A.Ⅰ、Ⅱ
B.Ⅲ、Ⅳ
C.Ⅱ、Ⅲ
D.Ⅱ、Ⅲ、Ⅳ

答案 B

解析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
(一)采取固定股息率;
(二)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三)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四)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可就第(二)项和第(三)项事项另行约定。
选项Ⅲ、Ⅳ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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