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时]甲、乙、丙、丁在一种业务之外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拟上市公司,根据《首发业

免费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过时]甲、乙、丙、丁在一种业务之外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拟上市公司,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可以认定符合创业板“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发行条件的有(  )。Ⅰ.甲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6%,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32%Ⅱ.乙公司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8%,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20%Ⅲ.丙公司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7%,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16%Ⅳ.丁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34%,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为8%A.Ⅰ、ⅢB.Ⅰ、Ⅱ、ⅣC.Ⅱ、ⅢD.Ⅰ、Ⅱ、Ⅲ、ⅣE.Ⅰ、Ⅳ

选项 A.Ⅰ、Ⅲ
B.Ⅰ、Ⅱ、Ⅳ
C.Ⅱ、Ⅲ
D.Ⅰ、Ⅱ、Ⅲ、Ⅳ
E.Ⅰ、Ⅳ

答案 C

解析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对于发行人确属在一种业务之外经营其他不相关业务的,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以合并报表计算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可认定符合创业板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发行条件:①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不超过30%;②主要经营的一种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不超过30%。对于其他业务,应视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影响情况,充分提示风险或问题,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募集资金运用的安排。《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已删除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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