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是(  )。

考试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上市公司同一次发行的优先股,条款应当相同;每次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不得再次发行优先股B.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后净资产的50%C.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3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以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D.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1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通过本次发行可以消除重大不利影响

选项 A.上市公司同一次发行的优先股,条款应当相同;每次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不得再次发行优先股
B.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后净资产的50%
C.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3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以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D.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1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通过本次发行可以消除重大不利影响

答案 C

解析 A项,《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上市公司同一次发行的优先股,条款应当相同。每次优先股发行完毕前,不得再次发行优先股。
B项,第23条规定,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CD两项,第21条规定,上市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违规事项。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3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为标准审计报告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1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83381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