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销售一批商品,取得收入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率13%),

admin2022-08-02  53

问题 甲公司2019年销售一批商品,取得收入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率13%),公司发出商品后,按照正常收入确认条件确认了收入,并确认了成本100万元。2019年末该笔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对该笔应收款计提5万元坏账准备。2020年2月,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这批产品被退货。甲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201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并批准报出财务报告。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上述事项应该调整2019年度净利润的金额为(  )。[2018年12月真题改编]A.-15万元B.-11.25万元C.-10万元D.-12.75万元E.0万元

选项 A.-15万元
B.-11.25万元
C.-10万元
D.-12.75万元
E.0万元

答案 B

解析 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如果发生在该企业资产负债表日所属年度(即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应调整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发生在该企业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应调整本年度(即报告年度的次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则2020年的会计处理如下:应调整净利润的金额=(100-120+5)×(1-25%)=-11.25(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83381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