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系统某挂牌公司拟向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且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

资格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全国股转系统某挂牌公司拟向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且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下列文件中,不属于要求披露的文件是(  )。A.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B.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C.本次股票发行的验资报告D.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选项 A.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B.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
C.本次股票发行的验资报告
D.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答案 C

解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文件、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股转系统公告〔2018〕1220号)第二条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履行股票发行备案程序的挂牌公司,应按照本指引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报送备案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文件目录》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备案前披露的文件1-1 股票发行方案
1-2 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
1-3 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如有)
1-4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六条发行的情形)
1-5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1-6 股票发行认购结果公告
1-7 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1-8 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
1-9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审计或评估报告(如有)
1-10 收购类文件(如有)
第二部分 备案文件第一节 要求披露的文件1-1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 不要求披露的文件2-1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 股票发行备案报告
2-3 挂牌公司全体董事对备案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2-4 本次股票发行的验资报告
2-5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股东关于提请协助出具限售股份登记函的申请书(如有)
2-6 ××证券公司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自愿限售股份申请限售登记的审查意见(如有)
2-7 签字注册会计师、律师或者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其所在机构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2-8 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备案相关文件(如有)
2-9 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如有)
2-10 资产生产经营所需行业资质的资质证明或批准文件(如有)
2-11 挂牌公司及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2-12 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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