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情节

最全题库2022-08-02  15

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情节严重的,应(    )。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B、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C、吊销资质证书D、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 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B、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C、吊销资质证书
D、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 C

解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1条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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