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理《证券法》下列属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的情形有(  ) Ⅰ进入涉

题库2022-08-02  49

问题 根理《证券法》下列属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的情形有(  )Ⅰ进入涉赚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Ⅱ通知出境入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涉嫌违法人员、涉嫌违法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出境Ⅲ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Ⅳ对证券公司之间、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A.Ⅰ、Ⅱ 、ⅣB.Ⅱ、ⅢC.Ⅰ、Ⅱ、ⅢD.Ⅰ、Ⅲ、Ⅳ

选项 A.Ⅰ、Ⅱ 、Ⅳ
B.Ⅱ、Ⅲ
C.Ⅰ、Ⅱ、Ⅲ
D.Ⅰ、Ⅲ、Ⅳ

答案 C

解析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证券法》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 对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2) 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3) 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或者要求其按照指定的方式报送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 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5) 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扣押。
(6) 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银行账户以及其他具有支付、托管、结算等功能的账户信息,可以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复制。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期限为6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冻结、查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7) 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个月。
(8) 通知出境入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涉嫌违法人员、涉嫌违法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
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措施。
此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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